水发燃气下修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亏损5791.11万元到6191.11 万元

水发燃气(603318)8月12日晚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1.11万元到-6191.11万元。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600万元。

  在此之前,水发燃气7月15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0万元。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600万元。

  彼时,在谈及业绩预亏的原因时,水发燃气表示,报告期内,燃气运营业务收益减少;燃气设备业务货物交付集中于下半年,受交付时间影响上半年收入确认减少;另外,按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要求,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受上述综合影响,导致本期业绩预亏。

  据了解,自2019年重组以来,水发燃气由民营上市公司变为山东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上市公司。易主之后,水发燃气即持续开拓上下游业务,公司目前已完成了从上游液化天然气生产,到中游燃气装备为主的高端制造,再到下游燃气应用领域的分布式能源和城镇燃气供应的全产业链布局。

  在8月12日晚的最新公告中,水发燃气也详细解释了下修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原因。

  据介绍,2025年3月,水发燃气接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系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就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事项起诉王淑红、大连宏智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和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本案涉案金额4991.11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王淑红、被告大连宏智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被告水发燃气、被告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991.11万元,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9.14万元和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王淑红、大连宏智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水发燃气、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水发燃气表示,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时,本案尚未判决,公司未取得本案对当期利润影响的依据。此案当前阶段为一审判决,截至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后续将继续上诉,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上述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谨慎估计,按照人民币4991.11万元确认相关负债及损失,涉及的相关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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